就业见习协议是政府主导或企业组织,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提供的社会实践协议,旨在通过岗位锻炼提升其就业能力。以下是主要内容和要点:
见习岗位与期限
明确见习岗位名称、职责及工作内容,见习期通常为3至12个月,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双方权利与义务
见习单位责任 :提供岗位、带教老师,支付基本生活费(部分地区由政府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考核后协助办理就业手续。
见习人员义务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接受培训指导,保守商业秘密。
待遇与保障
基本生活保障 :包括生活补贴(如每月1160元)或由政府补贴的培训费用,部分单位提供食宿。
保险与权益 :见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表现优秀者可转为正式员工并补缴社保。
协议变更与终止 :岗位或待遇调整需双方协商一致,见习人员可因违反协议解除合同。
政府补贴 :部分地区见习补贴按政府文件执行,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协议需符合《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保障见习人员基本权益,同时明确双方责任。
以上内容综合了不同地区就业见习协议的常见条款,具体协议可能因地区政策或单位规定有所差异。签订前建议双方仔细阅读条款,必要时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