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盖章涉及三方协议或就业证明的盖章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必备盖章单位
就业协议书需由以下三方签字盖章方生效:
毕业生 :签名确认协议内容
用人单位 :加盖公章并注明档案接收地址
学校就业部门 :需学校人事处或就业指导处盖章
特殊盖章要求
用人单位类型 :
公有企业/事业单位:需单位自身公章或主管单位公章
民营/合资企业:需当地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主管理档案:无需人才中心盖章
学校职责 :需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协议转递至学校就业部门
学历认证类
由 学校就业部门 盖章,用于学历认证
部分省份需 省教育厅 审批后盖章
就业状态类
未就业毕业生 :需 生源所在地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盖章
已就业毕业生 :需 用人单位 或 单位主管单位 盖章
盖章前确认 :需提前与用人单位及学校确认盖章单位及流程,避免遗漏
档案转移 :部分情况下,报到证需先到人才中心盖章,入职后再由单位补盖
地区差异 :具体盖章单位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就业部门
以上内容综合了《劳动合同法》及各地就业管理规定,确保协议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