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地是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地点,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就业登记地
失业人员失业前在用人单位进行就业登记的地点,或劳动合同履行的地点。
劳动合同履行地
失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行的地点。
参保地
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
补充说明
若失业人员在多个地点有就业记录,需根据“先登记原则”确定就业地,即最早登记或劳动合同签订地。
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注意,若其居住证上登记的现居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均不在户籍地,需向现居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以上信息综合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及各地就业服务平台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