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自考)的性质可综合以下要点进行说明:
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自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如教育考试院)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遵循国家统一的教育目标和标准。
新型教育形式
既包含国家考试属性(严格考试制度),又兼具教育功能(支持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双重性质
国家考试属性 :通过国家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联合颁发学历证书。
教育属性 :支持个人自主安排学习进度,结合社会助学资源(如图书馆、辅导班)完成学业。
学历与学位认可度
属于 非全日制学历 ,含金量仅次于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得到国家承认,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与普通高校学历 :无入学考试,完全自主选择学习内容与进度,但需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与成人教育/网络教育 :自考更强调自学能力,而成人教育通常有固定班级,网络教育则依托网络平台。
报考对象 :面向全体公民,不限年龄、职业、文化程度。
考试流程 :需注册报名、选择科目、缴费、参加单科考试,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综上,自考是一种以国家考试为核心、支持自学与助学的新型教育形式,其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