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综合改革是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中的一次重要改革,旨在通过多方面调整优化,提升教育质量和适应性。具体内容可概括如下:
专业与课程结构调整
改革对本科和专科专业结构进行优化,增加选修课和互认课比例,扩大考生学习自主权,使专业设置更贴近社会需求。
考试方式创新
实施核心课试点,调整课程结构,建立自学考试特色专业体系。例如,江西等地试点将“一考定终身”改为“过程性评价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学业评价体系完善
引入过程性考核,通过网络助学平台对学习过程进行记录和评价,部分省份(如天津、江苏、湖南等)已开展试点。
学分制改革
推行学分制,允许考生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课程组合,学分可互认,提升学历灵活性。
社会助学支持
鼓励社会机构参与教学服务,提供线上线下辅导、实践教学等资源,增强学习支持体系。
主考学校职责强化
主考学校在专业建设、教材更新、命题质量等方面承担更多责任,提升教育质量。
通过以上措施,综改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使自考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增强考生自主学习能力;
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发展需求对接。
目前,全国多省(如江西、天津、江苏等)已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部分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例如,浙江省从2011年起在部分高校试点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湖南则选择高校开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
综上,自考综合改革通过系统性调整,旨在构建更加灵活、多元、应用导向的学历教育体系,满足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