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的发放时间通常为每年11月,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发放,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学校或特殊情况有所调整。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常规发放时间
多数高校就业协议在每年11月中旬由就业中心统一发放,部分学校可能提前至12月或1月。
特殊情况调整
若毕业生已确定工作,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署三方协议,此时协议发放时间可能顺延至工作确认后。 - 部分学校或专业可能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发放时间,需以学校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与流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就业协议作为劳动合同前的保障协议,通常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但毕业生在校期间签订的就业协议(三方协议)与入职后签署的劳动合同在性质和生效时间上有所不同。
注意事项
建议毕业生关注学校就业中心或官方通知,避免因信息延迟影响入职准备。 - 签署协议后需及时提交(如入职后1个月内),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综上,就业协议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主,常规为11月,特殊情况可能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学校就业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