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达成的意向性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三方主体信息
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学校三方,明确各自身份、联系方式及单位性质。
毕业生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等。
用人单位信息
包含单位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工作安排
明确工作地点、岗位、报到时间、工作内容及强度,部分协议会约定试用期安排。
薪酬与福利
约定薪资待遇(含试用期薪资标准)、支付方式、五险一金缴存比例及基数,以及绩效考核标准。
违约责任与协议终止
规定违约金金额(通常不超过5000元)、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及终止条件。
其他约定事项
包括培训安排、岗位调动可能性、出差政策、福利待遇(如住房、休假)等。
法律依据 :就业协议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指导,由教育部或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