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对接是指由政府主导,通过组织离校未就业人员到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实践锻炼的就业扶持活动。其核心目的是帮助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具体可分为以下要点:
主体与对象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16-24岁)等群体参与。
时间与形式
实践锻炼期通常为3-12个月,采用全日制形式,但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
核心目标
通过岗位实践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帮助实现高质量就业。
对见习人员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实践机会,积累工作经验,为正式就业奠定基础。
对用人单位
方便用人单位考察员工能力,建立人才储备库,降低用工风险。
对政府
通过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扩大就业岗位供给,促进就业稳定。
自主申请
可通过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对接会,或自主联系经认定的见习基地。
单位推荐
部分岗位需通过单位推荐渠道申请,尤其适合有明确用人需求的企业。
条件要求
需符合离校2年内未就业、无用工备案等条件。
补贴政策
政府对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部分地区还提供岗位补贴。
权益保障
见习期间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见习人员基本权益。
后续就业服务
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优先推荐就业或创业。
性质不同
就业见习是政府主导的公共就业服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实习/试用期是劳动关系中的阶段。
目的差异
见习以提升就业能力为主,实习/试用期以考察工作表现为主。
待遇区别
见习人员仅获得生活补贴,实习/试用期可能享受工资报酬。
通过以上机制,就业见习对接为青年群体提供了“就业缓冲带”,是促进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