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待就业群体,政府推出了多种补贴政策,涵盖就业见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创业及求职创业等方面,具体如下:
基本生活费补贴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发放岗位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期满留用补贴
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福建省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按实际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部分)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2年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参加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可申请最高1200元/年的生活费补贴。
求职补贴
北京地区家庭零就业成员通过新经济平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可申请1000元补贴。
求职创业综合补贴
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等群体,可申请1500元补贴。
石景山区青年专项支持 :未就业青年参加见习可申领880元生活补贴,企业招用重点青年群体可获2000元扩岗补助。
哈密市创业援助金 :户籍未就业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5000元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补贴分阶段发放。
社保补贴 :按实际缴费比例申请,需提供缴费凭证。
创业补贴 :需提供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材料。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关注当地最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例如,北京市重点群体可通过“北京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在线申领,石景山区居民可联系社区(村)申请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