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高考录取制度,考生 只能被一所大学录取 ,具体规则如下: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考生可填报4-6所高校,每校填报6个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投档时,计算机按分数从高到低匹配志愿,一旦匹配成功,档案会被投递至录取院校,其他院校将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志愿。
录取流程特点
分批次录取 :全国普通高校分批次招生,各批次之间严格区分,考生只能在对应批次选择院校。
档案转移机制 :被录取后,考生档案会被转入录取院校,其他院校无法再录取该考生。
双录取的违规性
若考生同时收到多所高校录取通知书,需在录取通知发出后主动选择其中一所确认入学,放弃其他录取结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
分数与志愿的综合作用
录取结果由高考成绩、志愿填报顺序、院校招生计划等因素共同决定。部分考生可能因分数优势或志愿策略被多所院校录取,但最终只能选择一所。
高考录取以“一校一档”为基本原则,考生无法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若需增加录取选择,可通过增加志愿院校数量或选择服从调剂等方式优化志愿填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