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科目主要分为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部分专业)及实践考核环节,具体如下:
基础理论类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所有专业必考。
专业基础课
根据专业类别设置,例如:
文史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数量与内容 :通常8-10门,由主考院校根据专业要求设置。例如:
法律专业:民法、商法、国际法等;
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
行政管理类:社会学概论、行政组织理论等。
允许考生根据兴趣或职业规划选择补充课程,但需满足专业要求。
部分专业需通过实验、实习或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
专科通常16门左右,本科12-16门,具体因专业而异。
总结 :自考科目以公共课为基石,专业课为核心,选修课为补充,通过系统学习各科达到毕业要求。建议考生提前咨询主考院校获取具体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