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合同原件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原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以下是具体说明:
定义与性质
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制定统一样式,由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部分省份含三方: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在确立劳动关系前签订的书面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其核心作用是确认毕业生信息真实性、办理就业手续及档案接收。
核心内容
通常包含三方基本信息、就业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服务期限、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是高校就业管理、毕业生落户等的重要依据。
原件与复印件要求
原件优先 :就业协议以原件为准,具有最高证明效力,用于学校审核、用人单位存档及办理入职手续。 - 复印件使用限制 :仅在不便提供原件时使用,需加盖公章以确保真实性,但可能被部分单位拒绝。
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是三方协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劳动关系合同,签订时间、主体及法律效力均不同。
总结 :就业合同原件即《就业协议书》原件,建议直接提交以保障流程顺利,必要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