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高考选科考试时间,需根据所在省份和学校的具体政策确定,但可总结为以下要点:
初步意向填报阶段
多数学校会在高一下学期的第一次月考、期中考或期末考后进行,通常在10月、11月或寒假期间完成初步选科方向确定。
最终确定选科阶段
最终选科通常在高二下学期开学后进行,最晚在5月份完成。
分省安排差异
上海 :选考科目与普通高考统一在5月进行。
浙江 :2025年1月的选考和学考安排在1月6日至8日,与普通高考同期进行。
湖南 :每年1次,安排在当年6月份高考结束后。
广东 :具体时间未明确提及,通常在6月高考后。
北京、山东、天津、海南、辽宁 :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份。
特殊说明
部分省份可能将选考科目分批次安排,例如上海分两次考试,其他省份多集中在一次考试中。
政策差异
各省对选考科目的定义、科目组合要求及赋分方式存在差异,需以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竞争因素
选科时需考虑科目难度、竞争人数及高校招生要求,例如物理、化学组合竞争压力较大。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通知,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选科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