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培训5年的学分要求,综合不同来源信息如下:
总学分要求
教师每五年需累计完成 120学分 的培训课程,其中:
集中培训必修30学分
远程培训选修40学分
校本研修必修50学分
部分地区补充要求
360学分 :部分省份要求五年累计修满360学分,其中必修60学分、选修60学分,校本研修50学分
90学分 :少数地区规定五年内需完成90学分
120学分 :如海南要求五年内累计50学分,平均每年10学分
学分有效期 :培训学分通常在五年内有效
年学分要求 :部分地区规定每年最低修16学分(含校本研修10学分)
政策差异 :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教育部门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教师根据所在省份教育部门发布的文件确认
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并完成60学分任务后,可免当年全员培训的专业知识学分
若未完成规定学分,可能影响教师资格证书延续或职称评定
建议教师以所在省份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