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也称为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签订的书面协议。以下是关于就业协议的核心要点:
三方协议的核心功能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初步约定。
重要凭证作用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学校进行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及办理落户手续的依据。
签订阶段不同
就业协议签订于毕业前,劳动合同签订于入职后。
法律效力差异
就业协议是民事协议,仅对签约方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
内容侧重不同
就业协议侧重就业意向、岗位条件、学校派遣等前期约定;
劳动合同详细规定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劳动保护等具体条款。
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毕业生基本信息与就业意向;
用人单位接收条件与岗位要求;
学校的派遣意见与就业指导服务;
协议有效期及解除条件。
签约前务必仔细阅读
理解条款细节,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后续就业;
保留协议副本
三方各持一份,作为权益保障依据;
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仅具备初步约束力,具体权利义务以劳动合同为准。
效力范围 :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报到止;
争议解决 :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综上,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需结合劳动合同共同构成完整的就业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