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可从事的工作类型及政策支持如下:
城乡公共服务岗位
包括保洁、保绿、保安、停车管理、养老、托幼、助残、道路/水利工程维护、垃圾分类、社区便民服务等。
城乡社会管理岗位
涵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区矫正、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
其他特定岗位
如图书馆管理员、残疾人之家专职服务、小区保洁、保安等,优先安排大龄、残疾、退役军人等群体。
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零就业家庭、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
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并缴纳社保费的,按实际缴费额给予补贴。
求职补贴
针对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金额由地方确定)。
培训与就业服务
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如SIYB创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课程,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灵活就业支持 :允许就业困难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享受社保补贴。
企业吸纳岗位 :企业招聘并缴纳社保的,可获岗位补贴。
专项计划 :如“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优先向基层倾斜。
岗位分配 :优先向基层服务窗口和民生管理领域倾斜。
户籍要求 :部分岗位优先安排本地户籍人员,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建议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具体岗位信息,并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公益性岗位或企业吸纳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