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基地是指依法设立、主动承担促进就业社会责任、规范用工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机构。其核心特征和功能如下:
吸纳对象
主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三类人员就业。
岗位性质
提供生产加工、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等岗位,支持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
企业资质
需依法注册、合法经营,非劳务派遣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组织。
就业规模
吸纳脱贫人口比例达30%或人数≥10人;
农业类帮扶车间需吸纳三类人员就业人数比例达30%或人数≥10人。
用工规范
依法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保持就业3个月以上。
财政补贴
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奖补30万元;
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奖补1万元;
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1万元。
其他支持
包括职业培训、社保补贴、税收优惠等。
巩固脱贫成果
通过提供稳定就业岗位,防止脱贫人口返贫。
促进就业创业
支持灵活就业和居家就业,拓宽就业渠道。
社会价值
属于公益性岗位的补充,缓解公益性岗位数量不足的问题。
由人社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县级人社部门具体实施,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不同地区的政策文件,涵盖认定标准、补贴政策及功能定位,为就业帮扶基地的设立和运营提供了全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