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又称为 三方协议 ,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具有以下特点和作用: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明确三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约束三方权益
通过法律条款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保障用人单位用工权益,同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保障。
高校就业管理依据
作为高校制定就业计划、统计就业率及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的重要依据。
劳动合同前置协议
为后续劳动合同的签订奠定基础,劳动合同签订后,三方协议自动终止。
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劳动关系建立前的意向性协议,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核心法律文件,需在就业协议基础上另行签订。
与实习协议的区别
实习协议专门针对实习关系,而三方协议适用于全职就业,两者在法律效力和内容上存在差异。
内容审核
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特别是关于工资、岗位、服务期等核心内容,避免模糊条款。
法律咨询
有条件时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协议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政策。
档案与社保
签订协议后需办理档案托管和社保缴纳手续,保障权益。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正式入职并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终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生效。
综上,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需充分了解其性质与作用,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