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青岛就业是指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分配到青岛市及其指定区域工作的政策要求。具体含义和限制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面向青岛就业的公费师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工作地点限制 :毕业后分配到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等五区市;
服务期限要求 :需在青岛服务满6年,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分配方式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由学校与用人单位(如区市教体局)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工作地点、服务年限等条款;
部分情况下,学校会直接安排工作,部分需通过专项招聘程序。
履约管理
实际就业单位需定期向教育部门报告履约情况;
违约者需补缴学费并支付违约金。
权利
享受国家规定的免学费、生活补贴等权益;
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能获得职业发展机会。
义务
严格履行服务期约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行或离职;
需定期参加岗前培训及教学实践。
若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到指定地区就业,可能无法享受后续的薪资调整、职称评定等权益;
若选择自主就业,需放弃服务期承诺,但可保留其他就业机会。
以上政策依据青岛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发布的文件制定,旨在保障教育资源投入与区域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