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收据中“收到”款项的备注写法,综合相关规范要求及示例,具体说明如下:
位置与标题
若使用“今收到”“现收到”等标题,正文首行顶格书写,不空格;
若直接写“收据”,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
正文内容
明确标注“收到”后接款项信息:
交款人/缴款人名称;
交款原因(如“货款”“押金”等);
交款形式(如“现金”“支票”及支票号);
物品名称、规格(如“女包×1件”“零件×10个”)。
落款要求
收款人/经手人姓名;
具体日期(“2025年4月3日”);
单位公章(企业收据)或个人签名(个人收据)。
部分还款说明 :若为分期或部分还款,可在备注栏补充,例如“于2025年4月3日收到剩余款项”;
货币单位 :明确标注“人民币”及小写金额(如¥1,500.00),大写金额需完整补全零(如壹仟伍佰元整)。
金额规范性 :
大写金额需顶格填写,数字间用“〇”或画圈打叉(ⓧ)占位,避免涂改;
小写金额紧贴货币符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法律风险防范 :
明确交款原因及用途,避免纠纷;
收款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收据建议同时签名。
非必写项 :
备注栏非强制要求,但可补充交易细节以增强可信度。
通过规范书写,可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完整引发的争议,确保财务凭证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