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派遣地址是指毕业生就业后,其人事、组织、档案和户口关系被派遣到的具体地点。具体填写规则如下:
已签订劳动合同
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地址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事业单位为教育局)。
未签订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派遣地址为原籍人事局(师范类为教育局)。
签约单位与就业地不一致
若学校根据就业协议填写派遣信息(如签约单位为省直或中央单位),则派遣地址按协议执行。
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
若未就业或自主创业,可填写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生源地人事局。
档案接收单位
派遣证地址与档案接收单位一致,例如到XX镇教书则填写XX镇教育局。
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填写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建议填写前电话咨询当地派遣机构核实。
师范类特殊规定
师范类毕业生需注意,派遣地址可能按教育部门要求填写,而非完全遵循劳动合同单位。
可通过教育部官网或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官网查询《全国各地区派遣地址汇总表》,确保填写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