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公派留学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具体分为申请、审批、出国及回国四个阶段:
年龄限制
国家公派:年龄不超过55岁(部分项目放宽至50岁)
单位公派:年龄不超过50岁(如青年教师计划)
学术要求
需具备良好学术背景,如核心期刊论文、学术会议参与经历等
部分项目要求发表一定数量的SCI论文
语言与资质
需通过TOEFL、雅思等外语水平测试
需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境)留学资格证书》
校内申请
与导师沟通确定外方导师及研究方向
提交材料: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推荐信等
参加校内选拔或面试
国家/单位审批
提交邀请函、研究计划书等材料
通过学校或外办审核,获得公派资格
办理护照与签证
自行办理因私普通护照
准备签证材料:公证件、邀请函、资金证明等
离校与行前准备
签订《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办理公证(如在职证明、无犯罪记录)
完成学业/任务
按时回国并提交研修报告
参加考核并补发津贴
学籍与职业发展
部分项目保留学籍1年
回国后需在岗考核,部分学校认可双证学历
时间协调 :需平衡留学与教学工作,避免影响职称晋升
资金来源 :优先申请国家或单位资助,部分需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