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留学人员的管理政策主要围绕鼓励回国发展、创业扶持、生活保障等方面展开,具体规定如下:
回国服务义务
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后有义务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人员(无论政治态度)均欢迎回国交流、探亲或休假。
停薪留职政策
在职职工自费留学可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回国后按“双向选择”原则就业。
创业扶持
提供创业资金、场地、培训支持,享受税收优惠、贷款优惠及购房租房补贴。
就业指导与服务
教育部及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就业信息、职业规划、面试技能指导。
落户便利
在一线城市(如上海、北京)享有优先落户政策,需满足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满1年等条件。
其他省会城市(非北上广深)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免税购车
国内毕业回国1年可享受一次免税购车优惠。
住房补贴
提供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及公积金贷款优惠。
限制放宽
不再受学历、年龄、工作年限限制,可申请自费出国。
费用自理
包括生活费、学费、医疗费、往返旅费等,需自行筹措资金。
艺术类专项计划
国家重点选派艺术类专业留学生,报销学费、机票等费用,部分城市提供落户优惠。
公派留学渠道
通过留学服务渠道选派的海归人才,可享受留学职员引进和落户需求管理。
护照与国籍管理 :支持护照延期、换发,已取得外国国籍需按规定退出中国国籍。
短期回国政策 :持中国护照和外国签证可随时再出境,无需审批。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层面及地方政府的支持措施,旨在促进留学人员与国内发展的双向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