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招生是中国教育部门为促进教育公平而设立的政策,主要包含以下三类计划:
招生主体
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重点高校承担。
招生范围
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的学生。
报考条件
必须是脱贫地区户籍或学籍的考生;
需符合高校具体专业要求;
部分专业可能要求学生参与农村社区服务。
招生主体
由各省(区、市)重点高校承担。
招生范围
面向本省(区、市)农村户籍考生,部分省份包含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
报考条件
必须是本省农村户籍考生;
需符合高校具体专业要求;
部分计划可能要求学生参加高考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评价。
招生主体
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批准高校承担。
招生范围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报考条件
必须是边远、贫困、民族地区考生;
需通过高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部分专业可能包含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区域差异 :国家专项计划覆盖全国20个县,地方专项计划覆盖各省农村地区,高校专项计划覆盖58个县(含原中央苏区)。
招生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每年约1万名,地方专项计划不低于本科批招生规模的3%,高校专项计划不少于2%。
申报时间 :考生需在高考报名时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以上三类计划通过不同方式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公平,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