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的就业是指1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备劳动能力、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状态。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基本定义
根据国家统计局等权威机构定义,就业人口需满足三个条件:
年龄≥16周岁;
从事1小时(含)以上社会劳动或经营行为;
获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就业范围
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季节工等所有形式的工作,如企业职工、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但需注意,纯粹的休闲活动(如打麻将)、家庭帮工(无报酬)或非劳动性收入(如炒股)不计入就业范畴。
统计口径
我国就业人口覆盖城乡各类所有制经济形式,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企业从业者,但非法就业(如无证工、家庭内部劳动)和仅从事义务劳动者不纳入统计。
相关指标
就业率 :在业人员占在业人员与失业人员之和的百分比,反映劳动力利用程度。 - 失业人口 :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但可就业的人口,与就业人口共同构成劳动力人口。
特殊情况说明
季节性歇业、临时停工等短期未工作状态的人群,若仍有工资收入,仍视为就业人口。
该指标是衡量国家经济状况和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参数,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