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就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人群,具体涵盖不同就业情况:
毕业生低就业
指在校期间所学专业与实际就业岗位不匹配的毕业生,或因求职困难(如企业需求不足、竞争激烈等)导致无法获得对口工作的毕业生。这类人群通常月收入处于本地区最低25%水平。
就业困难群体
包括以下特殊群体:
年龄或技能限制 :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失地/农村转移群体 :因土地征用或户籍迁移失去原有就业机会的失地农民及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特殊群体 :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脱贫劳动力等。
补充说明 :
低就业状态与“未就业”不同,前者强调收入水平低下,后者侧重就业状态(如失业、待业等);
部分定义将“零就业人员”(如失业、无业、退休者等)纳入广义低就业范畴,但需结合具体政策或统计口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