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其职能可概括为以下三大基本职能,同时兼具调控、监管和服务属性:
货币发行权垄断
中央银行是国家唯一授权的货币发行机构,负责统一全国货币发行与流通管理,通过调控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
基础货币调控
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工具,影响银行信贷规模和市场流动性,进而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金融服务提供者
代理国库收支,办理财政资金清算;
为商业银行提供存款准备金管理、贷款支持及支付清算服务;
作为最后贷款人,在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时提供紧急资金支持。
金融体系稳定维护者
监管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指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财政金融代理服务
代理国库收支、发行国债、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等,为政府财政活动提供支持;
代表国家参与国际金融事务,协调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经济政策执行者
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就业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中央银行职能的发展经历了演变,现代中央银行已强化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职能,成为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支柱。其职能实现依托于货币发行权、金融监管权力及金融市场地位,通过多重工具和渠道影响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