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号的主要作用包括以下五类,涵盖引用、强调、特殊含义、特定称谓及讽刺否定:
表示直接引用
用于标示他人话语、成语、格言、诗词等,需保留原句标点符号。例如:“满招损,谦受益”。
表示特殊含义
指引号内词语在特定语境中产生新意,常通过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实现。例如:“摇篮”指黄河滋养中华民族的象征。
表示特定称谓
用于专有名词、简称、纪念日等,如“欧洲花园”“小眼镜”等,强调其独特性。
表示讽刺和否定(反语)
通过字面与实际意义的反差表达批评或嘲讽,如“慈祥的老板”暗指苛刻商人。
突出强调
引出需要重点论述的词语或句子,如“人字形”队形强调排列方式。
使用规则补充 :
外层用双引号,内层引用时用单引号(如引用他人话语);
引文独立时,末尾标点符号放引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