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未就业的标准主要围绕毕业生身份、就业状态、社保缴纳情况、时间范围及特殊情况展开,具体如下:
毕业生身份要求
必须是全日制统招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生,排除成人教育、函授、专升本等非全日制形式的高中及以下学历。
就业状态与社保限制
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存在雇佣关系,且未在社保系统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若曾在单位缴纳过社保(即使停缴),也不再视为未就业。
时间范围与择业期
通常以毕业后两年为“择业期”,在此期间未找到工作即属于未就业;
若签订暂缓就业协议,暂缓期间内就业或离职仍算未就业,取消暂缓后一年内按应届毕业生处理。
特殊情况说明
主动保留人事档案在学校的毕业生,或因政策原因(如户籍限制)无法就业的,可能被纳入统计;
部分地区可能将未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情况作为补充判定依据。
注意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或统计目的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人社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