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上存货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涵盖从原材料到成品的整个生产与销售流程:
原材料
用于生产加工的各类物料,如煤、石油、矿石、棉花等基础物资。
在产品
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已开始加工但尚未完成最终制造。
库存商品
已完成全部生产并入库待售的成品,可直接交付客户。
周转材料
包括包装物(纸箱、木箱等)和低值易耗品(如工具、清洁用品),用于产品包装和运输。
委托加工物资
企业委托外部厂商加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所有权仍归企业。
补充说明 :
发出商品指已售出但未收到货款的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需单独核算。- 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通常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存货需满足“经济利益流入可能”和“成本可可靠计量”两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