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休学与请假天数的界定,需结合学校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累计缺课比例
若因病累计缺课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1/3,经医院诊断证明后,可申请休学。
治疗时长
需连续病休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1/3,且经医院证明需较长时间治疗。
普通请假
一般每月内累计超过10-15天未请假或未补假,可能被记为旷课。
若因特殊原因说明情况并补交材料,部分学校可能酌情处理。
休学
需提交休学报告,正式进入休学程序。
通常以1年为单位,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2年。
学业进度 :若连续多周(如2-3周)缺课且无法跟上学习进度,建议主动申请休学。
学校政策 :不同学校对学时计算、休学审批流程等有具体规定,需以本校《学生管理规定》为准。
及时沟通 :因病需尽早向辅导员或教务处说明情况,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保留学籍 :休学期间学籍保留,但暂停享受在校待遇(如公费医疗)。
复学申请 :休学结束前需提交复查报告并办理复学手续。
注意 :以上内容综合自多所高校的普遍规定,具体以所在学校官方文件为准。若对规定有疑问,建议咨询学校教务处或学生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