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的行政机构,承担教育系统的统筹管理与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涵盖政策制定、学校管理、资源协调、教师培养及教育质量保障等方面。具体工作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核心模块:
教育政策与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并监督教育实施。
教育经费管理
负责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及基建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预算,监测经费使用情况,确保教育投入的公平与高效。
教师队伍管理
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调配及职称评审,统筹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保障教育人才供给。
教育教学管理
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协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推进教学改革与评估,提升教育质量。
招生考试组织
负责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制定、考试组织(如中考、高考),管理学籍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
此外,教育局还承担教育督导评估、教材资源管理及家校社协同育人等职能,通过多部门协作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