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登记需准备以下材料并完成信息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等方式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且取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如摆摊、临时工等。
限制 :已享受失业金期间、无单位缴纳社保、名下无工商登记等情形不可办理。
基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登记表
填写《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或《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其他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如营业执照复印件,仅个体经营时需要)。
申请地点
常住地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或通过线上平台(如人社部门官网)提交。
审核与反馈
提交材料后当场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短信或平台反馈结果,全程免费。
信息真实性 :需对填写内容作出书面承诺,确保信息准确。
时效性 :新就业未主动登记者,社区将每月督促采集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自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具体操作以当地人社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