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单位主要包括以下类型,需满足政府认定条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类
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均可申请,需具备社会责任感、健全管理制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防护措施。
社会组织与事业单位
包括各类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及公立事业单位,需提供适合青年实践的岗位并具备指导师资能力。
政府投资项目与科研项目承办单位
参与政府主导的就业见习计划,需符合岗位技能提升需求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公益性单位与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优先列入见习单位名单,需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职业指导服务。
补充条件 :
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单位正式员工的一半;
需为依法注册登记单位,具备劳动保护措施及见习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