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高中招生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则,综合近年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 :实行属地招生,市区(镜湖区、弋江区等)的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仅限本区域招生;四县市区(无为市、南陵县等)的同类学校也仅限本县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 :招生范围与公办普通高中一致,实现同步招生。若生源不足,可申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
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
全省统一招生,不受地域限制。
特色班招生
市十二中足球实验班、航空实验班等面向全市招生;
市二中安澜啦啦操班、市七中宏志班、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班、北城实验学校运动员班等也面向全市招生;
其他特色班(含特长生)均在本属区域内招生。
招生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具体由学校制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其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分配,部分指标(如80%)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鼓励县区扩大指标覆盖范围或实行100%分解。
录取规则
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需达到本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
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
招生流程
中考志愿分普通高中和中职类两类填报,实行网上志愿填报;
特长生需符合省级示范高中报考条件,并通过学校专项测试或评审。
政策调整
2024年继续执行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切块分配政策,鼓励县区扩大指标覆盖范围;
所有普通高中不得面向芜湖市外招生。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芜湖市高中招生政策,具体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