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是政府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与见习活动而提供的财政支持政策。以下是具体解析:
就业见习补贴由政府向见习单位发放,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险及管理费用,同时通过补贴激励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用人单位 :需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投资项目单位等(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见习人员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基础标准 :按见习人员实际工资的80%支付补贴,政府承担50%(即见习单位支付80%,政府补贴40%)。
留用率挂钩 :见习期满留用率50%-70%(不含70%)时,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
地区差异 :自治区一类地区补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留用率达标后可达100%。
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满后3个月发放前3个月补贴,剩余按原标准发放。
需满足见习时间≥3个月、见习内容符合岗位要求等条件,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为准。
通过补贴降低企业负担,促进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同时提升企业用人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