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培训学分计算,综合相关规范及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基础学分标准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校本培训学分计算遵循以下原则:
1学时=1学分 (1小时=1学分)。
特殊类型校本培训学分
教学能力提升类 :可认定为1学分;
教学实践类 :通常按1学分计算;
教师长效研修课程 :可能按1-2学分认定;
科研课题研究 :根据研究成果认定学分。
初次培训
不得少于32小时(即56学分)。
每年再培训
不得少于12小时(即2学分)。
总学分要求
每学年累计学分不少于48学分,其中校本培训不少于28学分;
新入职教师五年内需完成36学分(含120学时岗前培训)。
学分登记 :采用信息化管理,需提供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材料;
特殊情况处理 :因产假、病假等无法完成学分的教师可申请补修。
以上标准综合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及部分地区的实施细则,具体执行时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