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挂靠单位的填写,需根据档案存放地点和就业状态进行区分,具体说明如下:
有接收权限的单位
若工作单位具备接收档案的资格(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则直接填写单位全称。
无接收权限的单位
挂靠人才市场 :填写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名称(如市/县人才服务中心);
返归原籍 :填写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的名称。
信息准确性
地址需完整(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等),并附上联系电话和邮编;
若单位变更,需在入职后30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
未就业 :可暂时挂靠学校人才管理室(适用于应届毕业生)或生源地人事局;
跨地区就业 :档案需转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原单位应及时办理转出手续。
避免遗漏
部分学校要求在就业协议中同时注明“档案托管于[具体人才市场]”。
确认单位资格
通过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人才市场核实接收权限;
签订合同
在《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中填写接收单位信息及合同条款;
档案转移
签约后30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确保档案及时到账。
若对具体操作有疑问,建议咨询学校辅导员或当地人才市场工作人员,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后续就业或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