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十二科的科目设置因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整体结构可分为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部分专业含实践环节)三类。以下是具体说明:
所有专业均需考3-5门公共课,具体包括: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专业课由主考院校根据专业教学要求设置,不同专业差异较大。例如:
法律专业 :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
学前教育专业 :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游戏论、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等
汉语言文学专业 :美学、外国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等
选修课适用于英语基础较弱或希望拓展知识领域的考生,可替换《英语二》学分。例如:
理工类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计算机类 :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部分专业需完成实践任务,如会计专业需进行计算机应用实验,法学专业需撰写法律文书等
具体科目以专业目录为准 :建议考生查阅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业考试计划手册》;
课程差异较大 :同一专业不同院校的课程设置可能不同,需以报考院校要求为准;
学分替代规则 :选修课可替代《英语二》学分,但需符合院校规定。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专业和英语水平,制定合理学习计划,并定期查看最新考试大纲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