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的制度是保障市场公平、稳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制度及配套规则:
保证金制度
交易者需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保证金,用于结算和履约。交易所可调整保证金比例以控制风险。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逐日盯市)
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盈亏、保证金及费用,会员结算准备金相应调整。若保证金不足,需追加或平仓。
涨跌停板制度
限制合约每日价格波动幅度(通常为合约价值的±10%),超过限制的报价无效。该制度防止价格暴涨暴跌。
持仓限额制度
限制会员或客户单边持仓量,防止风险过度集中。超限者需追加保证金或平仓。
强制平仓制度
当会员保证金比例低于最低要求(如20%)或持仓限额时,交易所强制平仓以控制风险。
大户报告制度
当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限额(如80%)时,需向交易所报告资金、头寸等信息,防范市场操纵。
交割制度
合约到期时,通过实物交割(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或现金结算差价了结合约。实物交割需符合交易所规定。
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制度
包括风险准备金制度(如交易所风险基金)、定期报告制度等,确保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
T+0交易制度 :允许日内多次买卖,提高市场流动性。
标准化合约制度 :合约规格统一(如合约单位、交割月份),降低交易成本。
集中交易制度 :通过交易所集中平台交易,提升效率。
以上制度共同构成期货市场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市场在杠杆效应下保持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