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对字体有明确规范,主要字体要求如下:
3号仿宋
公文正文、附件说明、正文末尾分隔线以下等部分均需使用。
宋体
公文标题、部分正式文件正文等场景适用,体现稳重严谨的风格。
黑体
用于公文标题、重点内容或需要突出显示的部分,增强醒目性。
楷体
用于公文第二层小标题(如“1.”、“(一)”),保持结构清晰。
标题 :2号小标宋体,需居中排布,梯形或菱形分布。
主送机关 :左顶格编排,名称过多需移至版记。
正文 :3号仿宋,左空二字,回行顶格,结构层次用黑体/楷体/仿宋标注。
附件说明 :3号黑体,顶格编排。
字体版本 :推荐使用方正公文系列(如小标宋简体、楷体),兼容性强且符合国家标准。
系统安装 :若需使用非系统自带字体(如方正小标宋简体),需将其复制到系统Fonts文件夹。
以上规范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整理,确保公文的规范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