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岗位是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就业促进措施,旨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以下是具体解析:
定义与性质
就业见习岗位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由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开发,通过短期岗位实践帮助见习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属于非正式就业形式。
对象与期限
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 期限 :通常为3-12个月,具体由单位与个人协商确定。
岗位特点
薪资待遇 :多数岗位无薪或仅提供几百元补贴,属于免费劳动。 - 单位类型 :涵盖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政策保障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人员签订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但会支付基本生活补助。部分地方(如河南省)规定见习补贴由政府承担。
目的与效果
通过岗位实践帮助毕业生熟悉工作流程,增强就业竞争力,最终实现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