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子就业协议是广东省自2020届毕业生起推行的电子化就业协议,全称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具有以下核心要点:
定义与性质
电子就业协议(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主要用于解决户籍、档案、薪酬等就业过渡期问题。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仅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前有效,正式入职后自动终止。
替代纸质协议
自2020届毕业生起,原纸质就业协议书停止使用,广东省全面推行电子就业协议,实现“一网通办”和异地可办。
申请方式
毕业生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的“电子就业协议”栏目申请,填写后经学校审核即可打印并提交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注意事项
建议毕业生明确就业意向后再签约,避免信息变更导致协议失效;
签约前需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内容符合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