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乐器作曲科目的考试内容通常包含以下核心部分,具体要求可能因院校和考试方向有所差异:
器乐曲写作
根据给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钢琴曲,要求体现音乐表达和创作能力。
歌曲写作
根据指定歌词创作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需注意旋律与和声的配合。
和声写作
为指定的高音与低音旋律配置四声部和声,涵盖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及近关系调的转调、和弦外音等。
器乐表演能力
钢琴 :需演奏车尔尼练习曲740程度、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巴赫赋格等复调乐曲,或三声部以上乐曲。
其他乐器 :需演奏高级练习曲、大型乐曲(如协奏曲片段),要求背谱演奏。
视唱练耳与乐理
考试音高、节奏、音程等感知能力,以及乐理知识的综合运用。
作品提交 :通常需提交2件以上近期创作作品,包括1件器乐作品和1件声乐作品。
面试环节 :部分院校可能要求演唱民歌、戏曲或说唱,并对作品进行分析。
综合素质 :考察音乐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及对音乐历史的理解。
不同院校在具体曲目选择、难度要求上有差异,例如浙江音乐学院可能增加音乐史分析等科目。
建议考生提前咨询目标院校,了解详细考试大纲及备考重点。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所院校的考试模式,考生需全面准备器乐演奏、创作及理论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