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生学籍的保留规则如下:
学籍保留在原学校
借读生的学籍由学籍注册学校(原学校)负责保留、管理和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发展报告及高考电子档案。
学籍不随人转移
借读期间学籍不迁出原学校,借读校无法为借读生单独建立学籍。
档案内容
原学校需将借读生的学习成绩、表现评语鉴定等材料寄送给学籍注册学校,作为其建立完整学籍档案的依据。
考试与毕业
借读生需回原学校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原学校核发毕业证书。
跨区/省借读
跨省、市、区(市)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均视为借读生,但市内跨区就读不属借读。
特殊借读情形
父母因公出国一年以上、支援边疆或从事流动性工作等特殊原因,可申请在亲属所在地借读,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借读期间学籍仍保留在原学校,不影响原学校的管理和评优资格。
借读生需遵守借读学校的管理规定,如未回原校就读可能影响学籍状态。
若因特殊原因需转学,需按转学流程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以上规则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各地教育部门政策综合整理,具体操作需以当地教育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