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就业人数是指在城镇地区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总数,是衡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根据官方统计公报和权威数据来源,其具体构成和特点如下:
城镇就业人员包括以下七类人群:
职工 :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组织中工作并获取报酬的人员;
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 :曾经就业但已退休后重新就业的人员;
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主 :自主经营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从业者;
私营和个体就业人员 :在私营企业、个体经营单位就业的人员;
乡镇企业就业人员 :在乡镇企业中工作的人员;
农村就业人员 :在城镇地区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村转移人口;
其他就业人员 :如临时工、自由职业者等特殊就业形式。
地域范围 :覆盖全国城镇地区(包括城市、镇)的就业人口;
时间范围 :通常以年度统计公报发布数据,如2021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4,652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6,773万人;
统计方法 :采用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进行分项统计。
近年变化
2012年至2021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员总量增加9,486万人,年均增长约7.7%;
2021年末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为62.7%,较2012年提升1.1个百分点。
结构特征
第三产业(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显着,2021年占城镇就业人员比重达48%,比2012年提高6.2个百分点;
农民工就业规模保持稳定增长,2021年总量达29,251万人,较2012年增加2,990万人。
政策影响
国家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创业创新等措施,促进就业结构优化。例如,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同比多增83万人。
统计口径差异 :部分资料将“城镇就业人员”与“城镇调查失业率”等指标分开表述,需注意区分;
数据更新滞后 :官方数据通常为年末统计结果,可能存在月度或季度波动。
综上,城镇就业人数是反映我国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其变化受政策、经济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