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出厂包装标准需满足安全性、规范性和标识完整性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材料选择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确保承重能力(毛重≤100kg)。
箱体表面需平整无毛刺,可适当包角加固。
结构设计
需设置排水孔、铁腰封箱带(需用打包机抽紧打牢)。
对超长或易变形产品增加打包带或板条加固。
外观要求
箱体外观端正,无歪斜现象,可保留原始瓦楞结构以增强缓冲性。
基本信息标注
必须包含公司logo、产品型号、规格、额定功率、输入电压、光色电参数(如色温、显色指数)、IP等级等。
标签采用消银龙底材质,需通过30秒擦拭试验,字体清晰易读。
特殊标识要求
易碎品需标注“易碎”标识,防潮产品需标注防潮等级符号。
包装上需注明“向上”“防潮”“堆码层数”等指示性标识。
禁止内容
除产品信息外,不得刷广告性质图样或文字,标志不得出现在箱盖或箱底。
跌落测试
包装需通过规定的跌落高度、部位及顺序测试,确保产品无破损、变形或散套。
防护等级标注
根据产品防护需求,标注相应的防尘、防潮等级符号(如IP65)。
光源标注 :非定向灯需标注有效光通量及色温(如“1000lm @ 360°”),定向灯需标注光束角(如“120°”)。
运输标识 :外箱需标注“此面朝上”“易碎品”等警示语。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标准(如GB7000.1)及行业规范,需根据具体产品类型(如LED灯、节能灯等)调整标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