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9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领取规则如下:
当前标准
长沙市本级及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等7个区域) :1890元/月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 :1710元/月
调整依据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历史调整对比
2022年4月标准为1737元/月(城区)和1566元/月(三县市);
2020年3月标准为1530元/月(城区)和1386元/月;
2024年9月较2022年同期上涨153元/月。
最长领取年限 :24个月
计算依据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每满1年缴费时间对应2个月失业保险金。
与其他补助的衔接
若失业前单位缴费满1年但不足5年,首次领取失业保险金3个月,后续每满1年增发2个月,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若缴费满5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36个月。
申领条件
需满足“三条件”:单位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失业、累计缴费满1年。
失业补助金 :2020年3-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者可申领,标准为当时失业保险金的80%(如1224元/月);
医疗报销 :失业期间因病住院可申请报销30%-50%的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
以上信息综合自长沙市政府及社保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