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录取组合是新高中招生中的一种录取模式,通过将科目进行组合设计,旨在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以下是具体解释:
第一组合
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科,以及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或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主科采用等级制,非主科也按等级等值对待,侧重基础学科与综合素质的平衡。
第二组合
由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从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六科中选择四科,其余两科及第三组合科目共同构成。该组合强调学科多样性和学校特色,例如青岛等城市采用多学科捆绑划等级。
第三组合
包含除第一、第二组合外的其他科目,具体科目由学校根据需求设定。
等级划分与分数线
第一组合 :达到B等(前45%)可报考优质公办普通高中;
第二组合 :达到C等(前75%)可报考优质公办普通高中;
第三组合 :未达到前75%分数线的考生可报考其他普通高中。
志愿填报与投档
考生填报志愿时需同时填报学校志愿和组合志愿,录取时按组合内的等级要求进行投档。 - 平行志愿机制下,同一组合内按分数从高到低投档,分数差距缩小。
组合的灵活性 :部分学校可在组内调整科目顺序或增加选考科目,具体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参考价值 :拟录取最低成绩组合仅为参考,正式录取以实际分数线为准。
该模式通过组合设计,既保留了基础学科的权重,又兼顾了学生特长和学校需求,有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