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双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安排协议,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协议性质
由用人单位出资支持毕业生进行专项技术或学历培养,毕业生完成学业后需按约定回该单位工作。
别称
也称为定向委培协议。
服务期限
明确约定毕业生需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或服务年限(通常为2-4年)。
工作内容与岗位
详细描述毕业生需从事的工作岗位、职责及技能要求。
违约责任
若毕业生未按约定就业,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金额通常为协议金额的10%-30%。
劳动合同属性
定向就业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属性,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风险提示
协议中“违约金”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协议需承担法律责任;
毕业生若想自主就业,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可能需支付违约金。
信息核实
签订前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避免因理解偏差引发纠纷;
保留证据
留存协议副本及沟通记录,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维度 | 定向就业协议 | 普通就业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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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用人单位出资培养 | 无出资要求 |
约束条件 | 服务年限、岗位匹配等限制性条款 | 仅工作期限约定 |
违约责任 | 可约定违约金,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 仅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
建议毕业生在签订前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如需自主发展,可优先选择普通就业协议。